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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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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2014-02-25 关注:3038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代建单位,欢迎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代建管理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招标人将位于九都西路 111号(创展?贵都国际东边)约4666.9平方米(7亩地)的土地(土地性质为行政用地,容积率2.0)作价给中标人,中标人将招标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的建设项目(土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15亩),建筑物面积约6000平方米(装修满足基本入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建设完成并移交给招标人使用。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新区

    2.3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4 代建周期:从完成审批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30日历天;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2.5 代建范围: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以招标人的建设要求为依据,具体代建范围包括洛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招标人协助)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 ,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洛阳市以外的,必须有在本市域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3.2 中标后,投标人需要在办理流程期限内,具备房地产(含暂定级)开发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即刻出资购买伊滨区15亩地并把《土地证》办理在招标人名下;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指定银行建立双方共同监管银行账户(账户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房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执业资格,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

    3.5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为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2月25日至2014年03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新区西苑桥南中和花园 3栋1门1502室报名。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洛阳市新区中和国际酒店 6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379--643118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西苑桥南中和花园 3栋1门15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01522580371-67789598